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深入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8〕22号),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现对2017年9月2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有关内容调整完善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鼓励车主更新淘汰高污染排放老旧车,政府配套出台了鼓励淘汰的补助政策,下文介绍的是北京国Ⅰ国Ⅱ车淘汰的补助范围及标准,方便用户参考。
2015年至2016年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公布,与去年相比,新方案在保持现有补助办理模式的基础上,主要将报废车辆补助车均提高了2000元,并加大了重型柴油车报废鼓励力度,并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