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车主更新淘汰高污染排放老旧车,政府配套出台了鼓励淘汰的补助政策,下文介绍的是北京国Ⅰ国Ⅱ车淘汰的补助范围及标准,方便用户参考。
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补助范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解体报废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1年及以上进行解体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解体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补助标准:报废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符合条件的车主,在享受上述政府补助的同时,更换新车的还可享受贷款优惠和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助政策。
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奖励范围:解体报废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其新车车型属于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公示车型的,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方式获得奖励。
奖励标准: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对解体报废车辆后购置新车的车主奖励力度,建议奖励额度不低于政府补助标准。各汽车生产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
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期限对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