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10时,南明交警指挥中心发现一起车辆大数据预警,在南明区沙冲路有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但现在该车正在路上行驶。接到该预警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五中队民警在前方拦截车辆。3分钟以后,民警张彤在沙冲路电视机厂路口成功将该车拦截。
根据驾驶人刘某交代,该车是从朋友处获得,新车2004年就登记上牌,2019年满15年以后就没有再审车,一直停放在家里,车辆所有手续全部丢失,最近为了方便做生意需要用车才把该车修好,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该车上路,没想到很快就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汽车强制报废标准
在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