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车辆损坏无法在本市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
车辆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之后,申请人需前往车管总所(点击查询)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需提交的资料有: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
(2)外省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市车管所经核查车辆已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
京牌车在异地车辆报废的要出具相关证明才可以办理注销登记。而且
车辆报废的流程首先是提交报废申请,其次是解体厂确认车辆,然后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最后是得到相关报废证明。
提醒北京车主:北京车辆报废尽量将车辆运回北京市进行
车辆报废,在之前已经有车主在外地办理京牌车辆报废后导致指标更新不出来,所以有能力的车主还是尽量将车辆运回北京进行报废处理,毕竟北京汽车指标的价值还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