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审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众所周知,我国于2013年取消了非运营私家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而车辆年审则是决定车辆能否正常上路行驶的一大重要因素,如果车辆达到三次没年审或未通过车辆年审时,那么车辆依旧会被强制报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年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北京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在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北京车辆报废条件1.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完整;
2.报废汽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管所档案相符,如有改动,须有变更登记;
3.报废汽车无查封、抵押、贷款等异常状态存在。
一般情况下,报废汽车要求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车主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补充资料进行情况说明。
车辆年审,北京车辆报废,北京汽车报废,北京汽车解体,北京机动车报废,北京报废车回收,北京报废汽车